团员管理制度规章 团的组织制度主要内容 (4篇)

团员管理制度是指对团员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和激励的制度。它包括团员的入团、转正、培训、考核、奖惩、流动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团员的行为,提高团员素质,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完善。以下是有关于团员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团员管理制度规章 团的组织制度主要内容 (4篇)

团员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分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证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三条团员证颁发

学校团组织负责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团员证须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盖骑缝钢印方为有效。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

第四条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参加需要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应出示团员证。

第五条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注册专用印章。

第六条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第七条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九条年满28周岁以下的党员仍有团籍,团的基层委员会应在其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该同志批准入党时间。

第十条年满28周岁的团员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时,应在其团员证“团员超龄离团”栏内注明该同志的超龄离团时间,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为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团支部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以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转移、注销情况。

第十三条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及时办理。

团员管理制度2

1、发展新团员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前提,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的方针,重点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更好地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团组织周围。

2、每学期初,各支部制定发展计划,有步骤地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养,学校团委定期组织要求进步的青年学生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参加团的有关活动。

3、青年学生要求入团,应首先由本人向团组织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思想状况;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表现等。

4、申请入团的学生必须有两名团员介绍,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定,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根据平时接触、谈话、观察、了解,以及团外青年反映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向团组织反映介绍人的表现及培养考察情况,并在支部大会作出汇报,团支部在听取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入团鉴定会。

5、鉴定会前,申请人、介绍人需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

6、鉴定会主要议程为:本人宣读申请书;介绍人介绍情况;到会团员青年发表意见;到会团员举手表决;宣布支部鉴定会决议;申请人表态。

7、申请入团的学生从公示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月起,交纳团费。团委批准后,应及时组织新团员参加宣誓仪式,在宣誓仪式上颁发团徽、团证及团章。

8、团委在六个月内未批准的发展对象,须重新履行入团手续。

团员管理制度3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团组织借鉴民主评议党员的经验,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团员教育形式。其目的是要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团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为了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一、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应按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

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委规定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结合我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教育,以及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教育可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宣传教育等形式进行。

2.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即自我评估,要求团员要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团员

教育评议表格。自我评估办法可按各支部既定的方式进行,不作统一规定。

3.民主评议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评语与自我批评;团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交团支委审核,最后将评议结果报镇团委。

4.团籍注册

团籍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中填写注册时间和评议结果,加盖注册专用印章;经教育可合格的团员,其注册时间暂缓三个月,极少数不合格团员,除不能注册外,还要接受组织处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录在团员登记表上。

5.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

团员评议结果可分为四种类型: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教育可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各团支部应予以表彰,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在团员中树立榜样;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处理和处分团员均应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填写由镇团委印发的团员组织处理审批表,并存入该团员档案。

二、各类型团员标准

1.合格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2)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牢固。

(3)遵守法规院规,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行为。

(4)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努力完成党、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加强专业基本技能的训练。

(6)自觉增强团员意识,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

(7)一年内无受过校或团内处分。

2.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和党章学习小组、马列学习小组的学习。

(2)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觉悟高,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持与帮助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5)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有出色表现,成绩优良。

3.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与合格团员标准有较大差距,该年度曾受校、系或团内开除团籍以下处分,但能够积极参加本次教育评议活动,有改正和进步表现,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后进团员。

4.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反法规、校纪和团组织纪律的,丧失团员条件,在教育评议中拒不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经帮助仍不改正的极少数团员。

三、具体要求

1.各班团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报校团委。

2.开展教育评议前各班团支书必须组织支委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团员教育评议的各项工作。

3.学生党员也要参加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4.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各班团支部必须作好书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交校团支部。

5.注册过程中发现团员证遗失者,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须由团员本人递交检讨及补办申请,经校团支部核实后加以证明,统一时间到镇团委进行补办,过期将不予办理。

团员管理制度4

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团,强化团员意识,严格团内管理,严格团籍注册,抓好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和辐射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1、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使用团员证、转接关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如果团员证遗失,要说明原因,及时到团委补办。

3、团员的奖励与处分载入个人档案。

4、做好推优工作,为党输送合格人才。

5、支部组织生活、团课及团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考勤,并做好记载。

6、支委对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团费,不做分配工作的团员,要及时上报团委,及时做出处理。

7、支委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团员,要召开支委会,讨论处分方案,给予团内处分,并报团委备案。

二、团的组织生活。

1、各支部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两次,形式内容有记载,并上报团委。

2、组织生活的内容:

A、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B、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C、讨论团的工作。

D、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开展社交、演讲、文体等系列活动。

F、支委请老师讲解具有针对性问题的团课。

三、有计划、按比例、保质保量发展新团员。

1、对积极争取进步的青年,团支委应培养和考察,并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委派专人帮助。

2、认真掌握入团条件,团支部对于进步青年的表现要定期向团委汇报,待条件成熟时就进行发展。

四、团费收缴。

1、团委规定每月5日前,各支部将当月团费交到团委。

2、组织委员负责团费存根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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