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管理制度大全 修理厂管理制度精选

修理厂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修理厂运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管理层面,包括人员、设备、客户、财务等,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规范修理厂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维护客户利益,增强修理厂竞争力。以下是有关于修理厂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修理厂管理制度大全 修理厂管理制度精选

修理厂管理制度1

公司机修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修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机修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机修经验,热爱公路客运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5岁且经市医疗部门鉴定身体健康男性。

2、应聘人员及家属必须先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写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愿望,提出受聘后的决心与打算,保证严格遵守本规定,经考试合格,试用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三年用工合同。公司为受聘的修理工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公司交岗位责任保证金2000元。

4、机修人员的工资根据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分配比例,实行工时考核,工资全额浮动。具体分配方案见广深线修理厂工时定价考核办法。

二、修理厂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车辆保养及大、中、小修理。

2、负责完成企业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

3、负责制订汽车保养及维修计划。

4、负责各种维修设备、检测器具、维修工具的购置、保养、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车辆零部件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6、开展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业务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负责车辆、设备、工具及维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机修厂人员配置

1、根据公司车辆状况和修理维护的需要,机修厂设负责人一名、检验员(机务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采购员一名、保管员一名、班组长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岗位可实行兼职。

四、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主车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班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主车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机务员)和车辆主车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责任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责任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对外修理车辆。

五、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

1、外购配件必须在正规配件经销单位和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购进“三无”产品,批量配件应低于市场价,零购配件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抬高进价或有“吃回扣”现象,一经查实,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予以辞退。

2、外购配件入库,一定要有采购员、质检员和保管员参加验收,并严格对进料品质、单据、价格和有关资料清点验收,确认质量良好,价格适宜,符合标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微机台帐。没有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所有物质、配件,原则上不准发出使用。

3、由于特殊情况,凡直接送修理班组使用的外购配件,由班组负责人和主车司机验收并开领料单,经办人应及时向材料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凡因配件质量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更换。

5、入库后的零配件必须做好明细台帐和“货位标签卡”,分类存放,做到堆码整齐,帐、物、卡一致。

6、易燃品、腐蚀性物质必须单独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检查。

7、领取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开据领料单,由主车司机或修理工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并相应作好帐目登记。

8、配件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由此而出现的损失概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9、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

10、配件一律不得私自销售和外借,违者,按其价值加倍处罚。

11、仓库积压和废旧物质的处理必须报经修理厂负责人同意,由管理人员共同经办,收入及时交财务科上帐。违者一律按库存物质原价加倍处罚。

六、车辆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必须建立车辆、设备、工具、维修等微机档案,为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做好基础工作。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厂检修车辆的技术档案,车辆、设备一车(台)一档,工具和其他分类建档。

2、车辆档案应逐项填写清楚,对有关技术参数、维修内容、车辆状况及年检年审等要据实记录,设备及工具档案应填写清楚制造厂家、制造日期、使用日期、型号规格、性能、注意事项、维修保养及使用人员等事项。

七、设备、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设备明确专人保管和维修,保修人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到设备清洁、不锈蚀、不变形、不损坏,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应承担修理费用的50%。

2、工具固定到班组统一使用,由班组长统一领取,每次维修任务完成要有专人清点、清洁、整理,不丢失、不损坏、不外借,配置的工具丢失,按工具价格的40%由班组承担。

3、易损易耗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浪费,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

4、机修厂每季应对设备、工具使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建立设备工具台帐。

八、微机管理制度

为更新管理手段、完善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修理厂应对车辆维修档案建立、各种配件及原材料采购、管理及使用纳入计算机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一套内容广泛、信息量大、各种帐目细致明晰、报核程序科学严密、提供资料快捷迅速的数据库。实行微机开票,由机务员和微机管理员共同办理,待条件成熟后由机务员办理。

九、安全生产制度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守工艺纪律、坚持工艺标准,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厂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厂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岗管理人员是分管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落实和日常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一切不安全生产的行为。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好每日作业前的安全提示。

5、生产过程中不许穿拖鞋、不许酒后作业,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各工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距离、防护措施及作业规范进行操作,特别注意做好支垫和防滑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电、氧焊工操作时,必须戴面具、穿绝缘鞋,有易燃物品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使用电器时,必须检查安全装置、保险、闸刀、电线是否正常后方可使用。

7、对非驾驶人员动车的,一次处罚200元;其它违章作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经济处罚,产生后果的应追究其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卫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卫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质量和信誉,也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员工素质好坏的具体体现。

1、厂区卫生划块管理,各班组(个人)划分的卫生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下班前应进行清扫,不得在厂区内乱堆乱放杂物。

2、各工位完成作业后,应立即打扫场地,清点工具,清理杂物,挪用的设备必须送回原位,违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场地不许有烟头、果皮、纸屑,墙上不许有油污,不许乱涂乱画,不许乱倒污水、剩茶;修车废油及时倒入废油桶内,违者罚款5元。

4、自觉爱护车内装饰和卫生。车内维修作业前,应做好车内卫生防护措施,不得乱摸乱用车内物品,造成车内严重污染的,一次罚款20元。

5、每周应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和卫生检查。

十一、劳动纪律

1、修理厂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车辆运营规律制定作息时间,严格考勤制度,搞好考勤记录,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保证随叫随到。

2、所有员工上班时必须按指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凡迟到、早退5分钟者,一次处罚5元;迟到、早退5-20分钟者,一次处罚10元;迟到30分钟者,扣20元。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每月员工可休假2天,由厂长根据情况安排休息。病、事假应提前向厂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重大节、假日及春运、暑运期间不得休假。

4、员工上班时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凡因上述情况发生的事故和损失一律由肇事者承担。

5、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调度,生产所需加班和突击任务必须全力以赴,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处50元罚款。

6、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厂区内吵架闹事,违者扣发双方当天工资。

7、员工不得在厂区内干私活,不允许将工具、零配件及废旧物质带出厂外,违者按原价加倍处罚。

8、员工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优质、高效、规范、安全”的企业精神,以适应工作需要,凡因技术不求上进、工作松松垮垮、质量低下、违规操作、影响企业信誉等情况都将受到经济处罚或予以辞退等处理。

十二、各工种岗位职责

1、质检员(机务员)岗位职责

(1)、对进厂检修的车辆结合司机报修的内容作好进厂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修理项目,安排修理作业人员,下达作业计划,并根据作业内容,填写工时定额。对于返修的车辆一律不计算工时。

(2)、在修理过程中对司机或修理工要求更换的配件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决定是否更换。常用品种由开票员办理,总成件及单价500元以上的品种报厂长审批后办理。

(3)、对修理工艺、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配件购进单据、凭证,办理入库签字手续;做好配件出、入库微机台帐;对单车领用配件进行汇总,按时报送财务科,以便单车核算。会同主车司机、主修师傅对该车辆进行测试验收,并做好车辆维修资料的微机存档工作。

(5)、对修理竣工的车辆会同司机和主修人员进行测试、验收。并作好维修记录和资料微机存档工作。

(6)、对返修车辆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和责任认定。

(7)会同保管员对购进配件质量进行鉴定。

(8)、质检员必须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和技能提高,在质检中有异议时,要主动找厂长及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9)、质检员要敢于坚持原则,事实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把修理质量关,及时纠正违规作业行为。

(10)、质检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或把关不严出现失误的,处5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同有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1)、轮胎修理必须有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方可办理,要设立轮胎更换修理台帐,并录入微机。

(12)、在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时,要将所需的配件数量、价格维修所需工时费,协同安全科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列出项目及价格清单。

2、采购员工作职责

①、采购员负责各种配件、材料、物质的购进,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理财意识,以“为我购物”的态度办理采购业务。

②、采购员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熟知车辆和各种物质、材料性能、产地、厂家等信息,广泛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和仓库需求,以最低的价格、最好的质量、最快的保障和最少的积压满足维修保养需要。

③、采购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库房管理员的采购计划,列出品种、单价、产地以及上次采购的单位和单价,报厂长审批后方可采购。原则上要到生产厂家或正规经销单位购进,批量购进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零购不得高于市场价。发票要正规,并做到品名、票据、数量(重量)、价格、质量相符。

④、购回的配件、材料由保管员质检员共同清点、验收入库后方可领用,采购员不得直接将所购物品交修理工使用。

⑤、采购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销售方索取“回扣”、礼品,不准弄虚作假和对所购物质抬价加价。凡发现一次有损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立即辞退,并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

⑥、采购人员不负责任购回的任何“三无”产品或质差配件,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3、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负责对零配件及各种材料物质购进的验收入库、分类整理保管和发放使用工作,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

(2)、保管员应严格按微机台帐存放零配件,并根据微机开票的内容进行发放。

(3)、对购进的配件、材料等要进行认真的清点,检查入库物质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是否与发票一致,并会同质检员对技术凭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入库,对物质价格波动较大,前后进价相差较大的情况要及时向厂长汇报。

(4)、入(出)库物质记账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库存品种低于最低库存时,及时向采购员列出采购计划。

(5)、出库物质要凭质检员开出的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主车驾驶员或修理工签字认可后方可有效。

(6)、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物质堆码整齐,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确保材料配件完好无损和使用性能不变。

(7)、因把关不严而使不符合质量的配件、材料进入仓库的,经责任认定,视其责任程度由保管员承担50—100%的损失;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质材料短缺、损坏,由保管员赔偿全部损失。

(8)、保管员不得将库存物品外借,违者按物品价值加倍处罚。

(9)、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一次处保管员30元罚款。

(10)、因保管员不负责任造成材料、配件帐目不清,物资堆放凌乱,一次处20元罚款;对领料单上无领料人签字的,一次处罚10元。

(11)、低值易损件的管理,必须按型号、尺寸分类管理,并根据需求发放。

4、生产班长职责

①、管理好本班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②、接到修理任务后,合理安排工序、科学调配人员,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③、修理完工后,对各必检项目进行检查,对其它员工维修项目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维修质量。

④、经常性地抓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修理工工作职责

①、修理工按工种划分,承担企业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任务。

②、所有修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修理技术。

③、修理工接受维修任务时,要认真听取驾驶人员的情况介绍,查准故障部位和产生原因,制定出修理计划和程序。修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零部件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修理更换,并承担使用更换质量问题配件的经济责任;修理结束时要进行最后的’检查和调试,并会同质检员和主车司机对修理效果进行质检和验收,各工种都必须对承担的项目签字交接。

④、经修理工保养和修理的车辆,须按技术要求达到规定的行驶里程和使用期,在此期间出现的问题,由修理工负责赔偿责任。

⑤、车辆例保时,修理工要注意严格检查,特别是影响安全的灯光、转向、刹车,传动等部位,该更换的一定要更换。否则,因上述部位发生问题造成事故的,损失100元以内的全额赔偿,损失100-1000元的赔偿300元封顶,1000元以上的赔偿500元封顶。

⑥、经修理工多次修理而未能排除故障的,属马虎大意、不负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属技术原因不能胜任的应加强学习培训。

⑦、修理工必须爱护企业财产,对车辆修理设备、工具要妥善使用和保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⑧、因例检不到位、修理过程中疏乎大意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的配件损坏事故,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⑨、车辆进厂修理时,修理工要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抢时间完成修理任务。应急修理或需加班时,应随喊随到,无条件服从。违者一次扣50元。

6、电工工作职责

①汽车电工对进厂的车辆,主动询问和检查电器设施是否正常,对全车灯光进行测检,各仪表电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必要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②定期对起动机、发电机和电瓶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登记。

③对老旧车辆线路做到心中有数,固定和包扎好线束,更换老化电线以防运行中出现故障和不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

7、钣金工作职责

①汽车钣金负责全厂车辆的事故,大、小修理,对进厂的车辆应主动询问和检查是否有需要修理的,及时对车身油漆不整齐需要补漆的要及时补漆。

②经常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压力表、焊炬、气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在对车辆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先查看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方可焊接。

④对车辆进行电焊时先将车辆总电源切断后方可焊接。

十二、修理工的奖励

对模范遵守制度、工作表现积极、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且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维修质量和数量名列前茅、每月出勤天数达到28天以上的修理工,公司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其它

1、合同期内修理工要求辞职的,需提前二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合同期内,修理人员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修理工要求离开公司的,只要无违规、违纪行为,无欠款,且已交清自己保管使用的所有证件、物品后,所交岗位风险金全部退还。

4、本规定自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修理厂管理制度2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xx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xx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修理厂管理制度3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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