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用于确保输液过程中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输液器的选择、输液量的确定、输液速度的掌控、药物配伍的禁忌、输液过程中的观察和护理、输液故障的应急处理等。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减少输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提高输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有关于输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1

1、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包括麻醉z药品与精神药y品的使用与管理制度。一般药品管理制度、执行医嘱制度及医嘱查对制度。

2、加强药物有效的安全管理,如麻醉z药品专柜上锁,高危药品用醒目的红色标识防止护士混淆拿错。

3、严格医嘱执行及“三查七对”制度,落实医嘱两人有声查对制度,班班查对,危重患者的医嘱有更改时随时查对、临时医嘱谁执行谁签字,不准代签名。实行静脉输液“三查七对”制,护士长对护士执行医嘱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每周大查对一次,护理部定期抽查。

4、应用正确的溶药技术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量,保证有效用药浓度。

5、保障最佳给药时间:每日两次用药的患者,在药瓶和输液单上明确注明给药时间,制定优先输液原则,抗生素现用现配,以免降低药物疗效。

6、合理控制给药速度:加强宣教,每次巡视监督并告知,对于需要严格控制输入速度的药物,用静脉输液泵控制滴速,以保证输用药的安全。

7、更新相关知识,组织护士学习药物新知识、新技术、扩大知识面。通过对各环节的严格管理,严格的用药管理制度及各环节的监测管理是保证患者静脉输液治疗安全的关键。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2

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它是医院几乎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有可能导致生物传染危险性的各种潜在致病病原体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结核杆菌等。为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标本交叉污染,和疾病的传播,我们从科室的设计布局、人员防护、标本的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及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1、对检验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检验科应结合自身条件和资源,从实际出发,尽再大的可能做好实验室办公区和操作区、污染区与清洁区的严格区分,区与区之间设缓冲间。应保证操作区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范围内,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素及有害气体的扩散。要有防蚊防蝇的设施和措施及有感应式水龙头。实验室门口应有明显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标识,标本接收窗口和工作人员进出道分开。

2、做好个人防护培训工作

加强对检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防护知识、应急处臵等方面培训,提高员工对生物安全管理的认识,并定期考核记录在案。在工作中,检验人员接触污染物品时,在操作前应戴好手套操作。每天消毒工作台面,发生液体溢出后即刻消毒,如手直接接触污染者,应将污染的双手用消毒剂擦搓2min后,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进出操作区应严格洗手、更衣,不使用公共毛巾,严禁将个人用品带入操作区。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检验人员应注射乙肝疫苗,提高免疫力;全科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做好健康记录。

3、严格标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污染

检验科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等标本,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标本在离心操作时会形成汽溶胶,或标本外溢等造成空气、台面和地面的污染。对标本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气溶胶或液体喷溅的实验须有有效的防护设施。对所有的标本(血清、尿、体液等)处理时必须经初消毒,如体液标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险容器内,每日收集前喷洒84消毒液;细菌室标本应定期高压灭菌处理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血液标本每管加入84消毒液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处理病人标本时应做好全面防护。

4、实验室仪器、环境的消毒

凡直接或间接接触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冰箱、培养箱等局部轻度污染,可用含氯洗消净或戊二醛溶液擦拭。每天可用喷雾器均匀喷洒含氯消毒剂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物体表面及地面若被明显污染,如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具打破,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30~60min,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60min。

5、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

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废弃物的处理须经过专项培训的人员专人负责,分类进行收集。严格实行密封化、标志化、无菌化的规范管理原则,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臵入锐器容器中。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格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由专人进行焚烧。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检验科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规范操作。当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时,应使用个人防护措施。在处理传染源、被污染的仪器时必须戴手套,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防漏、加盖、坚固而不易刺穿可密封,并要安全转送,规范处理各种医疗废物和实验室废物。临床实验室应尽可能通过消毒、灭菌、去污染、防感染将操作环境内的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总之,应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实验室制度,防止标本交叉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3

输液管理巡视制度

静脉输液是临床最直接有效的给要途径,也是临床护士最常用的技能操作项目,因为这项操作直接涉及病人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病人在接受输液用药过程中,负责护士要严谨认真进行给药技术操作,严蜜观察病人输液用药过程,保证病人得到安全的,如医瞩所示的安全的静脉给药。

1.严格执行给药查对制度,按照规范为病人实施静脉输液操作,保证配药质量,保证操作规范,保证病人得到如医嘱所示的`安全的静脉给药。执行给药前的评估和告之,使病人及家属对给予的操作和解释表示满意。

2.对于输液病人,无论门诊还是病区,均需按照病人数量合理配置巡视护士,作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负责对病人输液过程巡视观察、及时发现、处理病人在输液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更换输液液体。

3.对输液病人的巡视,一级护理病人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病情稳定病人可30分—1小时巡视一次,特殊病人和液体量小的病人要随时巡视,及时发现病人在输液过程中出现的病情变化和异常情况,避免液体输毕病人恐慌或进入静脉气体。

4.对于监护室或集中输液部门,病人输液护士全程监护可不填写输液巡视卡,需要将执行了给药医嘱的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以及给药

执行单上。对于输液过程不能全程监护的病人和部门,在填写上面两项以外,是否填写巡视卡可自行决定,也可将给药执行单或护理记录输液观察,总之要在护士执行了给药医嘱、能对病人的给药过程进行观察处理的原则上,避免护士的工作重复,减轻护士负担。

5.对于输液病人要严格调节输液速度,常规输液液体控制在40—60滴/分,容易发生输液反应的药物要在开始的20—30/滴/分基础上,特殊药物严格按照说明书调节速度,。儿科病人严格按照医嘱。在观察下逐渐提高滴数,防止因输液速度过快,引发药物反应。

6.输液观察区域要配备完善的抢救处理设备和条件,输液病人如果发生输液反应或药物反应,巡视护士要及时冷静处理,及时停止或更换液体,安慰病人及家属,通知医生,按照相应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7.巡视护士应对病人在输液过程中的生活及文化需求给予协助,使病人在输液过程中能感觉舒适和方便,为病人提供方便实际的人文护理。

输液安全管理制度4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体分为下述八大事件:

(一)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三)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四)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六)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七)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八)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Ⅰ类)——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Ⅱ类)——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Ⅳ类)——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属性分别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染管理科;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器械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器械科;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设施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门意见进行处理及网络上报,各科室、部门做好上报记录登记。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接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按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各相关科室,重大事件上报分管领导。

(四)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每季度将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10号前报质管办统计分析。医院质管办应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季度分析,并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五)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各科室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四、上报方式及时限

(一)书面报告

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且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48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网络直报

各科室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紧急电话报告

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号码:48621000。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月由质管办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并对科室进行奖励。

(一)所有奖惩意见,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30元。

(三)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四)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xx元处罚,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五)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七、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实行质管办、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八、本制度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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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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